INNOVATION & CREATION
企業法務不等于法律顧問,專業的事務需要專業的人士來處理。法律事務的處理是一項理論性、技術性都非常強的專業活動,二者側重點不同,發揮的作用自然也就不同。
此外,市場上對于常年法律顧問收費并沒有統一的指導標準,顧問費用常常根據企業的規模大小、營業利潤、服務內容、事務繁雜程度等差異,有一定的參考標準。最終費用,大多是根據不同企業的不同需要來選擇符合企業實際情況的方案。
1、公司有法務部,還有必要請法律顧問嗎?
2、為什么常年法律顧問不可或缺?
3、為什么不建議你選擇傳統律所?
這個問題是大多企業首先會困惑的問題。
簡單來說,公司法務人員主要從事企業法律咨詢、項目談判、防范法律風險、執行國家法律、法規,依法對企業重大經營決策提出法律意見、參與起草、審核企業重要的規章制度、合同審核及簽訂、企業非訴訟等法律事務工作,保障企業的日常法務問題。
但隨著企業經營管理的發展,企業面對的法律環境和遇到的法律問題也日趨復雜,公司法務人員受自身知識結構、工作經驗等方面的限制,其專業性尚有所欠缺。一些特殊或特定的法律事務,有必要聘請更專業的法律顧問幫助處理。
而常年法律顧問往往都是團隊運作,集思廣益,充分保證服務質量水平。執業律師還要披荊斬棘通過中國第一大考的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具備深厚的專業知識,經歷高強度的實習培訓期,時常奔走于公檢法之間處理法律實務,積累大量的實戰經驗。與企業法務相比,常年法律涉獵面往往廣于法務,考慮問題更全面,更專業。他們具有豐富的訴訟經驗,能夠將專業知識與實踐經驗更緊密的結合,使律師對風險的防范更加敏銳。
我們常常說,對于企業來說,風險重在預防,但當然我們也不能完全杜絕,當糾紛產生演變為訴訟時,律師強大的訴訟技巧,可以最大限度維護企業利益。
所以,總結來說,真正一個操作性強、執行成本低、工作效能高的全面法律風險管理體系,應該由企業專職法律顧問(企業法律事務機構)與外聘律師(法律顧問)兩部分服務體系組成。
根據多年的執業經驗,企業需不需要法律顧問主要根據企業的法律業務來衡量。如果業務不多,聘請常年的法律顧問就好。如果業務很多,那還是企業法務與外聘常年法律顧問相結合。
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難免遭遇法律風險或糾紛,但是企業法務在訴訟方面的經驗不足,這時候常年法律顧問必然成為企業的首要選擇。并不是說企業法務無足輕重,恰恰相反,企業法務對企業的訴訟成敗起著關鍵性的作用,它充當企業與外部法律顧問之間的重要溝通橋梁。
當企業遭遇訴訟糾紛時,企業法務一方面要將相關糾紛事實化繁為簡,系統整理后提供給外部律師;另一方面企業法務還要為外部法律顧問提供“訴訟子彈”,按照外部法律顧問的需求,整合企業相關部門提供的信息。當然,企業法務還應該監督法律顧問提供的法律服務品質,二者相輔相成才能達成企業主的合理期待,從而幫助企業從法律糾紛中成功脫困。
讓我們來算一下帳:
公司招聘法務專員,以最低標準來算,每人每年的支出至少在10萬元左右,即使只有1個人,法務支出至少也要10萬起。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我們要遵從“需求決定供給”的經濟學原理。如果企業自身交易模式簡單,行業慣例、經驗是可以依靠的,交易對象也是可控的,則不是十分有必要設置法務部,一來是因為法務部的設置將增加企業的用人成本;二是,引入法務部后又沒有多少實際的工作可以做,對公司、對法務人員而言都是雙重浪費。
而對于存續時間較長的企業來說,因為其經營模式固定、客戶穩定、產品成型,每年累計的訴訟(仲裁)案件總計標的額達到200萬元以上的,設置法務部是合理的,也是節省成本的。(算一下賬就可以了:200萬標的額,按照作者所在城市的律師收費標準,律師費約為10-20萬間。)
已經思考到是需要公司法務或者聘請法律顧問的企業老板,從創業者的層次來說,至少已經邁入了新階段。這個新階段意味著更嚴格的質量管控、內部管理的順暢以及對外部合同、賬款、投融資的高需求、大數量累計從而可能超越管理者個人能力的范圍。
創業公司,尤其是中小型的企業,資本的運作往往沒有那么順暢,可能沒有預算撥給法務這一塊,但同時,初創企業面臨的法律風險往往也是最大的。一個好的企業法律顧問就如同企業的護航傘,能使企業乘風破浪、勇往直前。
商業市場更需要理性的計算、討價還價和立基于數據的決策。企業受控于成本的考慮,應該組建自己的法務部還是選聘常年法律顧問還是選擇傳統的律師事務所呢?
正常的邏輯應該是,企業在發展初期先選擇常年法律顧問,當企業發展到較為平穩的階段,則采取法律顧問+內部法務的模式,由專業的律師團隊處理專業的法律事項,內部法務做好日常的法律風險預測與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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